十 基本解釋
- 數名,九加一(在鈔票和單據上常用大寫「 拾 」代)。
- 表示多、久。 例如 ~室九空。
- 表示達到頂點。 例如 ~足。~成。
十 詳細解釋
-
(指事。甲骨文象用一根樹枝代表十,金文象是結繩記數,用一個結表示十。後來一點變成了一橫。本義:九加一的和)
-
同本義 [ten]書證
- 十,數之具也 —— 《爲東西,|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說文》》
- 十是數之小成 —— 《左傳·僖公四年》
- 十畝之間兮 —— 《詩·小雅·六月》
- 兵也者,審於地圖,謀十官 —— 《管子·七法》
- 天下欲反,十室九空 —— 葛洪 《抱朴子·用刑》
- 與吾祖居者,今其室十無一焉 —— 唐·柳宗元 《捕蛇者說》
-
又如:十里長亭(古時設在路旁的亭子,常用作送別餞行之處);十番(合奏樂以十種樂器演奏的名稱);十牌(十戶人家。牌:門牌);十地(佛教稱菩薩修行漸近於佛的十種境界);十生九(死的歇後語);十方地面(廟宇。佛教指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和上下);十方常住(寺廟。佛教認爲「不變」爲常住。寺廟是不變的,故稱);十有九就(十成之中有九成可望成功)
-
指十分;十份 [topmost]
-
又如:十一(十分之一);十半(十分之五)
-
表示約數。猶言十來個 [about ten]書證
- 辱十城之虛壽,奄咸陽以取雋 —— 《文選·潘岳·西征賦》
-
特指十倍 [tenfold]。如:十伯(十倍百倍)
-
序數的第十位 [tenth]書證
- 請以趙十五城爲 秦王壽 ——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词性变化
◎十
-
又如:十五刪(詩韻中上平聲第十五個韻目);十四寒(詩韻中上平聲第十四個韻目);十三元(依據《佩文詩韻》「元」字列在上平聲第十三位,故稱)
-
表示多;齊全;完備 [many;full;complete]
-
又如:十郎八當(落花流水,七零八落);十變五化(變化多端);十親九眷(衆多親戚);十相具足(十分美貌);十相俱足(嬌妻美妾俱全);十數(十多;十幾,表示衆多);十蕩十決(多次衝擊均能破敵);十萬(數目。又形容數量極多);十惡五逆(種種不可赦免的大罪);十堯(聖人衆多);十朋(許多朋友);十有八九(絕大多數)
-
通「什」。雜 [miscellaneous]。如:十錦;十樣錦(有各種不同花紋的織錦)
十 國語辭典
1.
數目字,為九加一的總和。大寫為「拾」,阿拉伯數字作「10」。
2.
二一四部首之一。
滿足、完滿。
例如
如:「十足」、「十全十美」。
十 康熙字典
【子集下】【十字部】 康熙筆畫:2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十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十
卷三
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凡十之屬皆从十。是執切
說文解字注
(十)數之具也。漢志。協於十。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是執切。七部。凡十之屬皆从十。
十 音韻方言
音標 & 周邊語言
- 國際音標
- ʂʅ˧˥
- 唐代讀音
- *zhip
- 日語讀音
- TOU TOTABI
- 韓語羅馬
- SIP
- 現代韓語
- 십
- 越南語
- thập
方言讀音 (舊版簡文)
- 廣東話
- sap6
- 客家話
- [海陆腔] ship8 [宝安腔] sip8 [沙头角腔] sip8 [东莞腔] sip8 [梅县腔] ship8 [客语拼音字汇] sib6 [客英字典] ship8 [台湾四县腔] siip8 [陆丰腔] ship8
- 潮州話
- zab8 (tsâp) 「澄海」zag8 (tsâk)
音系簡文
- 中古音
- 禪母 緝韻 入聲 十小韻 是執切 三等 開口;
- 近代音
- 審母 齊微韻 入聲作平聲陽 實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定母 合部 ;王力系统:禪母 緝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