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基本解释
-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 拾 ”代)。
- 表示多、久。 例如 ~室九空。
- 表示达到顶点。 例如 ~足。~成。
十 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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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事。甲骨文象用一根树枝代表十,金文象是结绳记数,用一个结表示十。后来一点变成了一横。本义:九加一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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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义 [ten]书证
- 十,数之具也 —— 《为东西,|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说文》》
- 十是数之小成 —— 《左传·僖公四年》
- 十亩之间兮 —— 《诗·小雅·六月》
- 兵也者,审于地图,谋十官 —— 《管子·七法》
- 天下欲反,十室九空 —— 葛洪 《抱朴子·用刑》
- 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 —— 唐·柳宗元 《捕蛇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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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十里长亭(古时设在路旁的亭子,常用作送别饯行之处);十番(合奏乐以十种乐器演奏的名称);十牌(十户人家。牌:门牌);十地(佛教称菩萨修行渐近于佛的十种境界);十生九(死的歇后语);十方地面(庙宇。佛教指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和上下);十方常住(寺庙。佛教认为“不变”为常住。寺庙是不变的,故称);十有九就(十成之中有九成可望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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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十分;十份 [topm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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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十一(十分之一);十半(十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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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约数。犹言十来个 [about ten]书证
- 辱十城之虚寿,奄咸阳以取隽 —— 《文选·潘岳·西征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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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指十倍 [tenfold]。如:十伯(十倍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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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数的第十位 [tenth]书证
- 请以赵十五城为 秦王寿 ——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词性变化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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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十五删(诗韵中上平声第十五个韵目);十四寒(诗韵中上平声第十四个韵目);十三元(依据《佩文诗韵》“元”字列在上平声第十三位,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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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多;齐全;完备 [many;full;complete]书证
- 九十其仪 —— 《诗·豳风·东山》
- 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 《礼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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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十郎八当(落花流水,七零八落);十变五化(变化多端);十亲九眷(众多亲戚);十相具足(十分美貌);十相俱足(娇妻美妾俱全);十数(十多;十几,表示众多);十荡十决(多次冲击均能破敌);十万(数目。又形容数量极多);十恶五逆(种种不可赦免的大罪);十尧(圣人众多);十朋(许多朋友);十有八九(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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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什”。杂 [miscellaneous]。如:十锦;十样锦(有各种不同花纹的织锦)
十 國語辭典
1.
数目字,为九加一的总和。大写为「拾」,阿拉伯数字作「10」。
2.
二一四部首之一。
满足、完满。
例如
如:「十足」、「十全十美」。
十 康熙字典
【子集下】【十字部】 康熙笔画:2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十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十
卷三
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凡十之屬皆从十。是執切
说文解字注
(十)數之具也。漢志。協於十。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是執切。七部。凡十之屬皆从十。
十 音韵方言
音标 & 周边语言
- 国际音标
- ʂʅ˧˥
- 唐代读音
- *zhip
- 日语读音
- TOU TOTABI
- 韩语罗马
- SIP
- 现代韩语
- 십
- 越南语
- thập
方言读音 (旧版简文)
- 广东话
- sap6
- 客家话
- [海陆腔] ship8 [宝安腔] sip8 [沙头角腔] sip8 [东莞腔] sip8 [梅县腔] ship8 [客语拼音字汇] sib6 [客英字典] ship8 [台湾四县腔] siip8 [陆丰腔] ship8
- 潮州话
- zab8 (tsâp) 「澄海」zag8 (tsâk)
音系简文
- 中古音
- 禪母 緝韻 入聲 十小韻 是執切 三等 開口;
- 近代音
- 審母 齊微韻 入聲作平聲陽 實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定母 合部 ;王力系统:禪母 緝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