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 基本解释
- 想念不忘,不忍舍弃,不想分开。 例如 留~。眷~。~~不舍。
- 恋爱。 例如 初~。失~。婚~。~人。
- 姓。
恋 详细解释
恋 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字部】 康熙笔画:10 部外笔画:6
【字彙】俗戀字。
↳ 孌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未收录「恋」字头,请参考「孌」字:)
说文解字·孌
卷十二
慕也。从女䜌聲。力沇切〖注〗,古文孌。
,順也。从女
聲。《詩》曰:“婉兮
兮。”孌,籒文
。力沇切
说文解字注·孌
(
)順也。邶風傳曰:孌,好皃。齊風傳曰:婉孌,少好皃。義與許互相足。从女
聲。力沇切。十四部。詩曰:婉兮
兮。齊風甫田。曹風
人。
(孌)慕也。从女䜌聲。此篆在籒文爲
,順也。在小篆爲今之戀,慕也。凡許書複見之篆皆不得議
。廣韵卅三線曰:戀,慕也。孌、戀爲古今字。廣韵力眷切。十四部。大徐力沇切。廣韵二十八獮此切訓美好。
(孌)籒文
。宋本如此。趙本、毛本
之。因下文有孌慕也,不應複出。不知小篆之孌,爲今戀字,訓慕。籒文之孌,爲小篆之
,訓順。形同義異,不嫌複見也。據全書之例,亦可
後不重出。而於慕也之下益之云籒文以爲
字。凡言古籒以爲某字者亦可附於某字之下,如艸篆下可出屮篆云古文艸,巧篆下可出丂篆云古文巧,其道一也。今毛詩作孌,正用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