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 基本解释
- 抢,强取。 例如 抢~。掠~。巧取豪~。强( qiáng )词~理。
- 争先取到。 例如 ~得最后胜利。~魁。~冠( guàn )。
- 冲开。 例如 ~门而出。
- 丧失,削除。 例如 剥~。褫~(剥夺)。~志(改变志向或意愿)。
- 晃动。 例如 光彩~目。
- 决定如何处理。 例如 请予裁~。
- 漏掉(文字)。 例如 第八行~一字。
夺 详细解释
duó
-
(会意。金文字形,上面象振翅欲飞的鸟,下面是手(又、寸),其意思是:这只振翅欲飞的鸟,眼看着就要从手中失脱掉。本义: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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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义 [lose]书证
- 夺,手持隹失之也 —— 《说文》
- 给夺慈仁 —— 《礼记·仲尼燕居》
- 精气夺则虚 —— 《素问·通评虚实论》
-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 《论语·子罕》
- 勿夺农时 —— 《荀子·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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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取 [seize;r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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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冲开,冲出 [force one's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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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先取得 [win]书证
- 被泽徒深厚,惭无夺锦才 —— 高启 《谢赐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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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削除 [deprive]书证
- 胁服夺(罢免)其官 —— 明·高启 《书博鸡者事》
↳ 奪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未收录「夺」字头,请参考「奪」字:)
【丑集下】【大字部】 康熙笔画:14 部外笔画:11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徒活切,音
。彊取也。【前漢·食貨志】大賈富家,不得豪奪吾民。【景帝紀】漁奪百姓。【文中子·王道篇】輕施者必好奪。
又鐫削祿階亦曰奪。【論語】奪伯氏騈邑三百。
又狹路也。【禮·檀弓】齊莊公襲莒于奪。○按《左傳·襄二十三年》齊侯襲莒,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杜註》:且于,莒邑。隧,狹路。鄭元引之證經云:隧奪聲相。近又云:或作兌,據此則奪非地名。敓,古奪字,兌卽敓之省文。澔失考,誤音兌,字書因之訓地名,
非。
又丘月切,音闕。【白居易·桐花詩】何此巴峽中,桐花開十月。草木堅彊物,所稟固難奪。
又叶僻吉切,音狄。【大度首】石赤不奪,節士之必。敚或敓原字从攴。
↳ 奪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未收录「夺」字头,请参考「奪」字:)
说文解字·奪
卷四
手持隹失之也。从又从奞。徒活切
说文解字注·奪
(奪)手持隹失之也。引伸爲凡失去物之偁。凡手中遺落物當作此字,今乃用脫爲之,而用奪爲爭敓字,相承久矣。脫,消肉臞也。徒活切。鄭康成說禮記曰編
爛脫。脫音奪。从又从奞。又,手也。持隹而奞,少縱卽逝也。徒活切。十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