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 基本解釋
- 放,擺,擱。例如安~。布~。~放。~身。位~。~信。~評。~疑。~辯。推心~腹。~若罔聞。~之度外。
- 設立,設備。例如裝~。設~。
- 購買。例如添~。~辦。~備。~買。
置 詳細解釋
zhì
- (會意。從網直,有亦聲。網直宜赦。本義:赦罪,釋放)
- 同本義 [release]書證
- 置,赦也——《說文》
- 見十置一——《漢書·尹賞傳》注:「放也。」
- 高帝曰:「置之。」乃釋通之罪——《史記·淮陰侯列傳》
- 斬首捕虜,比三百石以上者皆殺之,無有所置——《史記·吳王濞列傳》
- 安放;擱;擺 [place;put]書證
- 覆杯水於坳堂之上,則芥爲之舟,置杯焉則膠——《莊子·逍遙遊》
- 項王則受璧,置之坐上——《史記·項羽本紀》
- 置酒長安道,同心與我違——王維《送綦母潛落第還鄉》
例如置錐之地(安身立足之地);置室(安置妻室;取妻);置酒(陳設酒筵);置社(古時大夫、士庶共同設置的供奉社神之所);置立(設立);安置;置措(措置);置散(安置在閒散的職位);置棋不定(弈棋時不知如何下子);置錐之地(安放錐子的地方。比喻極狹小的、賴以安身立命的地方);置手(插手) - 設置,建立,設立 [establish;install;set up]書證
- 於是秦始徵 晉河東;置官司馬——《左傳·僖公十五年》
- 置園邑三百家——《漢書·霍光傳》
- 置以爲像兮——《楚辭·屈原·九章》
- 漢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漢·賈誼 《漢安策》
例如置社(「周」時大夫與庶民所共設置的社稷神);置頓(設置供人停留和食宿的處所);置都(建都) - 豁免 [exempt;remit]書證
- 晉王歸 晉陽,休兵行賞,命州縣舉賢才,黜貪殘,置租賦,撫孤窮——明· 李贄《史綱評要·後梁紀》
- 廢棄;捨棄 [discard;abandon;give up]書證
- 置大立少,亂之本也——《晏子春秋·內篇諫上》
- 沛公則置車騎——《史記·項羽本紀》
例如置之高閣(比喻棄置一旁,不睬不用);置後(古時大夫死後無子,爲死者別置後嗣、暫爲喪主之稱) - 擱置;放下;放在一邊 [shelve;place aside]書證
-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幹兮——《詩·魏風·伐檀》
- 且焉置土石——《列子·湯問》
例如置閣(耽擱;遲延);置之不問(擱在一邊,不予過問);置之死地而後生(置於不戰則死的境地,然後方能奮勇戰鬥,取勝得生) - 委託;交付 [entrust;trust;pay]例如置質(委質。謂臣下向君主呈獻禮物,以示獻身);置重(側重;着重)
- 購買;置辦 [buy]書證
- 鄭人有且置履者——《韓非子》
例如置產(購置產業);置田;置房子 - 通「植」( zhí)。樹立 [set up]書證
- 凡試廬事置而搖之——《周禮·考工記·廬人》
- 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禮記·祭義》
词性变化
◎置zhì
- 古代傳遞文書的驛站 [post]書證
- 五十里而一置——《韓非子·難勢》
- 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孟子·公孫丑上》
- 驛車;驛馬 [post-chaise;post-horse]書證
- 十里一置飛塵灰,五里一堠兵馬催——蘇軾 《荔枝嘆》
置 國語辭典
1.
釋放、赦免。
書證
- 《國語·鄭語》:「褒人褒姁有獄,而以為入於王,王遂 置 之。」
- 《史記·卷一○六·吳王濞傳》:「擊反虜者,深入多殺為功,斬首捕虜比三百石以上者皆殺之,無有所 置 。」
2.
廢棄。
書證
- 《晏子春秋·內篇·諫上》:「夫以賤匹貴,國之害也; 置 大立少,亂之本也。」
- 《國語·周語中》:「今以小忿棄之,是以小怨 置 大德也,無乃不可乎!」
3.
安放。
例如如:「本末倒 置 」。
書證
- 《書經·說命上》:「爰立作柤,王 置 諸其左右。」
4.
建立、設立。
書證
- 《墨子·明鬼下》:「三代之聖王,其始建國營都,日必擇國之正壇, 置 以為宗廟。」
- 《史記·卷五·秦本紀》:「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 置 漢中郡。」
5.
購買、添加。
例如如:「置產」。
驛車、驛站。
書證
- 《孟子·公孫丑上》:「德之流行,速於 置 郵而傳命。」
- 宋·蘇軾〈荔枝歎〉:「十里一 置 飛塵灰,五里一堠兵火催。」
置 康熙字典
【未集中】【网字部】 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8
〔古文〕【廣韻】陟吏切【集韻】【韻會】竹吏切【正韻】知意切,
音智。【說文】赦也。【註】徐鍇曰:从直,與罷同意。置之則去之也。
又【玉篇】立也。【廣韻】設也。【書·說命】王置諸其左右。【周禮·天官·大宰】三曰廢置,以馭其吏。【註】退其不能者,舉賢而置之祿。【前漢·周勃傳】不知置辭。【註】師古曰:置,立也。
又【玉篇】安置也。
又【廣雅】郵置,關驛也。【前漢·曹參傳】取狐父祁善置。【註】師古曰:置,若今之驛也。
又【集韻】直吏切,音㯰。樹也。周禮,凡試廬事,置而搖之。
置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置
卷七
赦也。从网、直。陟吏切〖注〗徐鍇曰:“从直,與罷同意。”
說文解字注
(置)赦也。攴部曰:赦,置也。二字互訓。置之本義爲貰遣,轉之爲建立,所謂變則通也。周禮:廢置以馭其吏。與廢對文。古借爲植字,如攷工記置而搖之卽植而搖之,論語植其杖卽置其杖也。从网直。徐鍇曰:與罷同意。是也。直亦聲。陟吏切。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