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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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積薪以祭天。《改併四聲篇海•火部》引《川篇》:「
,積木燎祭天。」
康熙字典
【巳集中】【火字部】 康熙筆畫:15 部外筆畫:11
【篇海】余紐切,音酉。積木燎祭天。亦作槱。
↳ 槱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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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槱
卷六
積火燎之也。从木从火,酉聲。《詩》曰:“薪之槱之。”《周禮》:“以槱燎祠司中、司命。”,柴祭天神,或从示。余救切
說文解字注·槱
(槱)積木燎之也。木各本作火。今依玉篇、五經文字正。大雅:芃芃棫樸,薪之
之。傳曰:
,積也。山木茂盛,萬民得而薪之。賢人衆多,國家得用蕃興。按如毛說則
謂積薪而巳。至鄭箋乃以煙祀
尞爲說。許不但云積木而兼云燎之者,爲其字之從火也。不云尞之而云燎之者,燎,放火也。尞,祡祭天也。毛曰:萬民薪之而巳。故但云燎。從木火,酉聲。余救切。三部。詩曰:薪之槱之。周禮:以槱燎祠司中司命。見大宗伯。燎依許火部當作尞。祠今周禮作祀。許從毛說,又引周禮者,廣
證也。鄭注周禮曰:
,積也。
(
)槱或從示。柴祭天神也。各本作柴祭天神或從示。今正。謂其字有從示者,以燔柴乃祀天神之禮,故從示也。各本作天神。趙本作大神。
音韻方言
方言讀音 (舊版簡文)
- 廣東話
- jau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