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同「煉」。
康熙字典
【午集下】【石字部】 康熙筆畫:12 部外筆畫:7
【篇海】郞甸切。與煉同。見亳州老君。【正字通】按:
與煉義難通。如《漢
》致作?,肴作〈友下月〉,載在《焦竑·略記字始》,以爲此皆古字之通用者。然據《六書正義》考之,非譌卽妄,皆可刪。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注
(煉)鑠治金也。治毛本作冶。誤。今依宋本。鑠治者、鑠而治之。愈消則愈精。高注戰國策曰。練、濯治絲也。正與此文法同。金部曰。鍊、治金也。此加鑠者、正爲字从火。从火。柬聲。郞電切。十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