貽 基本解釋
- 贈給。
- 遺留,留下。 例如 ~害。~誤(使受到壞的影響)。~訓。~笑大方(讓內行見笑)。
貽 國語辭典
1.
贈送。
書證
- 《詩經·邶風·靜女》:「靜女其孌, 貽 我彤管。」
- 《莊子·逍遙遊》:「魏王 貽 我大瓠之種,我樹之成而實五石。」
2.
遺留。
書證
- 《書經·五子之歌》:「有典有則,貽厥子孫。」
- 《文選·陸機·文賦》:「俯 貽 則於來葉,仰觀象乎古人。」
姓。如宋代有 貽 範。
貽 康熙字典
【酉集中】【貝字部】 康熙筆畫:12 部外筆畫:5
【唐韻】與之切【集韻】【韻會】盈之切【正韻】延知切,音飴。【說文】贈遺也。經典通用詒。【爾雅·釋言】貽,遺。【註】相歸遺。【書·五子之歌】貽厥子孫。【詩·邶風】貽我彤管。【釋文】貽,本又作詒。
又【爾雅·釋魚】貽貝。【註】黑色貝也。
又【集韻】【類篇】羊吏切【正韻】以智切,音異。義同。
↳ 詒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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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詒
卷三
相欺詒也。一曰遺也。从言台聲。與之切
說文解字注·詒
(詒)相欺詒也。金縢。公乃爲詩以詒王。名之曰鴟鴞。鄭曰。詒、說也。周公恐其屬黨將死。恐其㓝濫。又破其家。而不敢正言。故作鴟鴞之詩以詒王。按尚書字本作詒。鄭注說當讀輸芮切。正義改爲怡悅字。誤矣。周公善辭以誘王。故史臣目之曰詒。此鄭意也。穀梁傳曰。夫請者、非可詒託而往也。必親之者也。注。詒託、猶假寄。列子。狎侮欺詒。郭注方言云。汝南人呼欺亦曰詒。音殆。史、漢多假紿爲之。一曰遺也。釋言、毛傳皆曰。詒、遺也。俗多假貽爲之。从言。台聲。與之切。按今音前義徒亥切。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