畹 基本解釋
- 〔~町( dīng )〕地名,在中國雲南省西部邊境。
- 古代稱三十畝地爲畹。
畹 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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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積單位。說法不一,一說30畝爲一畹,一說12畝爲一畹 [land measure of 12 or 30 mu(畝)]書證
- 餘既滋蘭之九畹兮 —— 《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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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指花圃或園地 [garden]
畹 國語辭典
量詞。舊時計算土地面積的單位。說法不一,十二畝稱為「 畹 」,或三十畝稱為「 畹 」。
書證
- 《說文解字·田部》:「 畹 ,田三十畝也。」
- 《楚辭·屈原·離騷》:「余既滋蘭之九 畹 兮,又樹蕙之百畝。」
- 漢·王逸·注:「十二畝為 畹 。」
畹 康熙字典
【午集上】【田字部】 康熙筆畫:13 部外筆畫:8
【唐韻】【正韻】於阮切【集韻】【韻會】委遠切,音宛。【說文】田二十畝也。【屈原·離騷】余旣滋蘭之九畹兮,又樹蕙之百畮。【註】十二畮爲畹。【左思·魏都賦】右則疎圃曲池下,畹高堂。【註】班固曰:畹。三十畝也。
又戚畹,國戚。【宋史·李處耘傳】幸聮戚畹之貴。
又【集韻】紆願切【正韻】迂絹切,音怨,田畝。
畹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畹
卷十三
田三十畝也。从田宛聲。於阮切
說文解字注
(畹)田三十畮曰畹。大徐本三作二。誤。魏都賦。下畹高堂。張注云。班固曰畹、三十畞也。此葢孟堅離騷章句滋蘭九畹之解也。王注乃云十二畞曰畹。或曰田之長爲畹。恐非是。从田。宛聲。於阮切。十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