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 基本解釋
- 古代絃樂器,最初是五根弦,後加至七根弦(亦稱「七絃琴」;通稱「古琴」)。例如~瑟。~曲。~師。~意。撫~。~棋書畫。
- 某些樂器的統稱。例如鋼~。月~。胡~。口~。豎~。小提~。~書(曲藝的一種)。彈~。
琴 詳細解釋
qínㄑㄧㄣˊ
- (本作「珡」。象形。小篆字形,象樂器形,上面「玨」象弦和絃柱,下面象琴身。本義:撥絃樂器。俗稱古琴)
- 同本義 [qin, a seven-stringed plucked instrument]書證
- 琴,絃樂也。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絃,周加二絃,象形。古文從瑟金省聲。——《說文》
- 神農氏琴長三尺六寸六分,上有五絃,曰宮商角徵羽,文王增二絃,曰少宮、少商。——《廣雅·釋樂》
- 樂琴書以消憂。——晉·陶淵明 《歸去來兮辭》
- 某些樂器的通稱 [a general name for certain musical instruments]例如提琴;胡琴;鋼琴;口琴
琴 國語辭典
1.
樂器名:➊ 國樂器中的古 琴 、七弦 琴 、月 琴 等。➋ 西洋樂器中的鋼 琴 、口 琴 、手風 琴 、管風 琴 等。
2.
姓。如明代有 琴 彭。
彈 琴 。
書證
- 《孟子·萬章上》:「象往入舜宮,舜在床 琴 。」
琴 康熙字典
【午集上】【玉字部】 康熙筆畫:13 部外筆畫:8
〔古文〕珡
【唐韻】巨今切【集韻】【韻會】【正韻】渠金切,
音靲。【說文】本作珡,禁也。象形。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絃。周加二絃。【徐曰】君子所以自禁制也。【白虎通】琴以禁制淫邪,正人心也。【琴論】伏羲氏削桐爲琴,面圓法天,底方象地,龍池八寸通八風,鳳池四寸合四氣。琴長三尺六寸,象三百六十日。廣六寸,象六合。前廣後狹,象尊
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絃爲君,小絃爲臣,文武加二絃,以合君臣之恩。【三禮圖】琴第一絃爲宮,次商角羽徵,次少宮,次少商。琴有絃有徽,有首有尾,有脣有足,有腹有背,有腰有肩有越。脣名龍唇,足名鳳足,背名仙人,腰名美女。越長者龍池,短者鳳沼。臨岳琴首,絚絃者也。岳山琴尾高起,絚絃者也。城路,岳山下路也。鴈足支肩下,繫絃者也。軫支足下,轉扭調絃者也。【正字通】琴名奇雅者,如伏羲,嬰䃌貢梓。帝命下相柏皇爲琴,曰丹維,曰祖牀。帝俊琴曰電母。俊之子晏龍琴曰菌首,曰白民。伊陟琴曰國阿。周宣王琴曰嚮風,銘曰情有耳,伏寇在。是祝琴曰太古。楚玉子無虧撫琴爲洞庭木秋之歌琴曰靑翻。崔駰琴曰臥冰。戴逵琴曰黑鵠。逵之子仲若琴曰躍魴。兄勃琴曰應谷。柳文暢琴曰春風。此數名可與號鍾,露越,綠綺,焦尾同備藻繪也。
又地名。【公羊傳·定八年】甲起於琴如。【註】琴如,地名。
又【山海經】西南黑水之閒有廣都之野,冬夏播琴。【註】郭曰:播琴猶播殖,方俗言耳。
又姓。琴張,孔子弟子,字子開。見【左傳·昭二十年】。
又人名。【山海經】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國,有芒山,有桂山,有榣山。其上有人,號曰太子長琴。
又蟲名。【山海經】肅愼氏之國有蟲,獸首蛇身,名曰琴蟲。【註】郭曰:亦蛇類也。
又琴城,冢名。【水經注】楚人謂冢爲琴,六安縣都陂中有大冢。民曰公琴,世傳卽臯陶之冢。
又簷前鐵馬曰風琴。【王半山詩】風鐵相敲固可鳴,朔兵行夜響行營。如何淸世容高枕,翻作幽窻枕上聲。
琴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琴
卷十二
禁也。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弦,周加二弦。象形。凡珡之屬皆从珡。䥅,古文珡从金。巨今切〖注〗珡、、
,古文。
說文解字注
(琴)禁也。禁者、吉凶之忌也。引申爲禁止。白虎通曰。琴、禁也。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此㬪韵爲訓。神農所作。世本文也。宋書樂志曰。琴、馬融笛賦云宓羲造。世本云神農所造也。瑟、馬融笛賦云神農造。世本云宓羲所造也。按風俗通、廣雅皆同世本。季長說、誤。山海經郭傳引世本伏羲作琴。神農作瑟。恐系轉寫舛錯。洞越。句。練朱五弦。洞當作迵。迵者、通達也。越謂琴瑟底之孔。迵孔者、琴腹中空而爲二孔通達也。越音?。或作?。練朱五絃者、虞書傳曰古者帝王升歌淸廟之樂、大琴練弦。葢練者其質。朱者其色。鄭注樂記淸廟之瑟朱弦云。練、朱弦也。練則聲濁。五者、初制琴之弦數。周時加二弦。文王、武王各加一弦。象形。象其首身尾也。上圓下方、故象其圓。巨今切。七部。凡珡之屬皆从珡。
(䥆)古文珡。从金。以金形聲字也。今人所用琴字乃上从小篆、下作今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