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基本解释
- 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以及祭礼。 例如 春~。秋~。~日。~稷(“社”是土神,“ 稷 ”是谷神,古代君主都祭社稷,后用以借指国家)。
- 团体或机构。 例如 报~。结~。
社 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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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意。从示从土。土亦声。社土同字。本义:土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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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义书证
- 社,地主也。 —— 《说文》
- 共工 之子 句龙 为社神。 —— 《春秋传》
- 社,土也。 —— 《论衡·顺鼓》
- 以社以方。 —— 《诗·小雅·甫田》
- 命民社。 —— 《礼记·月令·仲春》
- 故社,祭社也。 —— 《荀子·礼论》
- 故祀以为社。 —— 《国语·鲁语上》
- 不谓之「土」何?封土为社,故变名谓之「社」,利于众土也。 —— 《白虎通·社稷》
英文 God of land -
又 社者,土地之神也。书证
- 后土为社。 ——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例如 又如:社伯(城隍神);社鼠(原指土地庙中的老鼠,后用来比喻仗势作恶的坏人);社长(即社神,土地);社主(古谓社稷之神;古谓土地神的神主);社鬼(即「社公」。古称土地神);社神(古代称土地神);社稷神(即「土地神」、「谷神」);社公(旧称土地神) -
土地之神的神主书证
- 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 —— 《书·甘誓》
英文 chief God of land -
祭祀社神之所书证
- 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头忽见。 —— 宋·辛弃疾 《西江月》
例如 又如:社稷坛(旧时帝王祭土神谷神之所)英文 site of sacrifice to the god of the land -
台湾高山族的基层社会组织[commune]。史书上称“土社”、“番社”,每社自八、九户至几百户不等,头目多由群众选举,少数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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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性组织;团体书证
- 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 —— 明·张溥 《五人墓碑记》
例如 又如:社友(同社之人);社家(内行人);社陌(社会,社团);社条(社团组织制定的条例)英文 society -
社日,祭祀社神的日子书证
- 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 —— 宋·辛弃疾 《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例如 又如:春社;秋社英文 day of sacrifice to the god of the land -
机构英文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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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办理某种业务的机构例如 如:广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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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一个部门或行政单位例如 如: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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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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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社神书证
- 里中设, 平 为宰,分肉甚均。 —— 《史记·陈丞相世家》
例如 又如:社饭(祭社时所供的饭食);社头(迎神赛社的领土);社酒(古代祀社神用的祭酒);社赛(祭祀酬谢社神的赛会);社日(古时祭祀土神的日子,一般在立春、立秋后第五个戊日);社肉(社日祭神之牲肉)英文 sacrifice to God of land
社 國語辭典
传说中的土地神。
- 《礼记·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 社 。」
祭土地神的地方。
- 《左传·昭公十七年》:「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 社 。」
祭祀土地神的节日。
祭土地神的典礼。
-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公如齐观 社 ,非礼也。」
为工作、生活或共同目标结合成的组织、团体。
姓。如元代有 社 佑。
祭祀土地神。
- 《书经·召诰》:「戊午,乃 社 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
社 康熙字典
【午集下】【示字部】 康熙笔画:8 部外笔画:3
〔古文〕䄕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又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又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又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又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又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又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社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社
卷一
地主也。从示土。《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爲社神。”周禮:二十五家爲社,各樹其土所宜之木。,古文社。常者切〖注〗䄕、
,古文。
说文解字注
(社)地主也。五經異義。今孝經說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徧敬。封五土以爲社。古左氏說。共工爲后土、爲社。許君 謹案曰。春秋稱公社。今人謂社神爲社公。故知社是上公。非地祇。鄭駁之云。社祭土而主陰氣。又云。社者神地之道。謂社神但言上公。失之矣。人亦謂雷曰雷公、天曰天公。豈上公也。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 稷之神若是句龍、柱、棄。不得先五嶽而食。又引司徒五土名。又引大司樂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土示五土之緫神。卽謂社也。六樂於五地無原隰而有土祇。則土祇與原隰同用樂也。玉裁按。許訓社爲地主。此用今孝經說。而以地主也、从示土之云、先於左氏傳。則與異義从左氏說者不符。葢許君異義先成。說文晚定。往往有說文之說早同於鄭君之駁者。如社稷、昊天、聖人感天而生、三愙等皆是也。从示土。鍇土下本無聲字。韵㑹所引是也。地主爲社。故字从示土。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爲社神。左氏傳昭公廿九年。史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爲后土。后土爲社。許旣从今孝經說矣。又引古左氏說者。此與心字云土藏也、象形、博士說以爲火藏一例。兼存異說也。鄭駁異義。以爲社者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然則句龍配五土之神祭於社。周禮二十五家爲社。風俗通義曰。周禮說二十五家爲社。但爲田祖報求。許云周禮者、周禮說也。賈逵杜預注左傳、高誘注吕覽、薛瓚注五行志皆同。晏子春秋桓公以書、社五百里封管仲、吕覽越以書社三百里封墨子、史記將以書社七百里封孔子皆謂二十五家爲里、里有社。故云書社若千里。鄭駁異義引州長職曰。以歲時祭祀州社。是二千五百家爲社也。祭法。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注云。大夫以下、謂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與民族居。百家以上則共立一社。今時里社是也。引郊特牲唯爲社事單出里。是鄭不用周禮說。與許異。各樹其土所宜木。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與其野。注。所宜木、謂若松柏栗也。若以松爲社者、則名松社。五經異義。許君謹案。論語所云、謂社主也。鄭無駁。注周禮從許義。按莊周書之櫟社、高祖所禱之枌榆社皆以木名社之遺。韓非子云。社木者、樹木而塗之。鼠穿其閒。堀穴託其中。熏之則恐焚木。灌之則恐塗阤。此可見樹木爲主之制。○社爲地主而尊天親地。二十五家得立之。故字不與祡禷爲伍。常者切。古音在五部。
(
)古文社。各本從示。非古文也。今依夏氏竦古文四聲韵所引。從木者、各樹其土所宜木也。
社 音韵方言
音标 & 周边语言
- 国际音标
- ʂɤ˥˧
- 唐代读音
- zhiǎ
- 日语读音
- YASHIRO KUMIAI KOSO
- 韩语罗马
- SA
- 现代韩语
- 사
- 越南语
- xã
方言读音 (旧版简文)
- 广东话
- se5
- 客家话
- [Dongguan] sa5 [Lufeng] sha5 [MacIver] sha1 sha3 [Siyan] sa5 sa1 [Meixian] sha1 [Hailu] sha6 sha1 [Baoan] sa1 [Lau Chunfat] sa1
音系简文
- 中古音
- 禪母 馬韻 上聲 社小韻 常者切 三等 開口;
- 近代音
- 審母 車遮韻 去聲 舍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定母 模部 ;王力系统:禪母 魚部 ;
| 摄 | 声调 | 韵目 | 字母 | 声类 | 开合 | 等第 | 清浊 | 反切 | 拟音 |
|---|---|---|---|---|---|---|---|---|---|
| 假 | 上 | 馬 | 禪 | 開 | 三 | 全濁 | 常者切 | ʑja | |
| 假 | 上 | 馬 | 船/常 | 開 | 三 | 全濁 | 常者切 | ʥia | |
| 上 | 馬 | 常者切 | |||||||
| 上 | 馬 | 常者切 | |||||||
| 去聲 | 車遮 | 審 | 全清 | ʂiɛ | |||||
| 去聲 | 車遮 | 神蔗切 | |||||||
| 上 | 者 | 牀 | 直 | 全濁 | 常者切 | dʒ‘iə |
《廣韻》 1
| 字头 | 小韵 | 反切 | 声母 | 韵母 | 等 | 呼 | 韵摄 | 廣韻目次 | 调 | 高本汉 | 王力 | 郑张 | 李荣 | 邵荣芬 | 潘悟云 | 蒲立本 | 推导 | 古韵罗马 | 有女罗马 | 注解 |
|---|---|---|---|---|---|---|---|---|---|---|---|---|---|---|---|---|---|---|---|---|
| 社 | 社 | 常者 | 常 | 麻三開 | 三等 | 開口 | 假 | 上三十五馬 | 上聲 | ʑi̯a | ʑĭa | dʑia | ʑia | dʑia | dʑia | dʑia | she4 | zjax | zjaa | 社稷又漢複姓二氏風俗通云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云右扶風有焉又有社比氏常者切三 |
《蒙古字韻》 1
| 字头 | 八思巴字 | 八思巴字(修正) | 音译 | 拟音 | 调 | 注解 |
|---|---|---|---|---|---|---|
| 社 | ꡚꡠ | 去聲 |
《中原音韻》 1
| 字头 | 小韵 | 反切 | 声母 | 韵母 | 调 | 注解 |
|---|---|---|---|---|---|---|
| 社 | 舍 | 審 | 審 | 車遮齊 | 去聲 |
《洪武正韻牋》 1
| 字头 | 小韵 | 反切 | 声母 | 韵母 | 调 | 注解 |
|---|---|---|---|---|---|---|
| 社 | 社 | 常者 | 十六者 | 遮 | 上聲 |
《分韻撮要》 1
| 字头 | 小韵 | 反切 | 声母 | 韵母 | 调 | 注解 |
|---|---|---|---|---|---|---|
| 社 | 社 | 審 | 審 | 遮 | 陽上 | 社稷土神也 |
| 時代 | 聲韻系統 | 韻部 | 聲調 | 備註 |
|---|---|---|---|---|
|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調 | 備註 |
| 魏 | 歌 | |||
| 晉 | 歌 |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歌戈麻 | ||
| 南北朝 | 北魏後期北齊 | 麻 | ||
| 南北朝 | 齊梁陳北周隋 | 麻 | ||
| 隋唐 | 擬音/高本漢系統 | |||
| 隋唐 | 擬音/王力系統 | |||
| 隋唐 | 擬音/董同龢系統 | |||
| 隋唐 | 擬音/周法高系統 | |||
| 隋唐 | 擬音/李方桂系統 | |||
| 隋唐 | 擬音/陳新雄系統 |
| 時代 | 聲韻系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備註 |
|---|---|---|---|---|---|
|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備註 |
| 先秦 | 高本漢系統 | ȡ | i̯ɔ | ||
| 先秦 | 王力系統 | 魚 | ʑ | ia | |
| 先秦 | 董同龢系統 | 魚 | ʑ | jăɡ | |
| 先秦 | 周法高系統 | 魚 | d | jiaɣ | |
| 先秦 | 李方桂系統 | 魚 | d | jiagx | |
| 兩漢 | 西漢 | 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