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基本解释
- 数名,六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 柒 ”代)。
- 文体名,或称“七体”,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
-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共七次,称“做七”。
七 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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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事。从一ㄣ。画以纪数。本义:六加一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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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义书证
- 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斜出也。 —— 《说文》
- 其数七。 —— 《礼记·月令》
- 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 —— 《汉书·律历志》
- 七主星。 —— 《大戴礼记·易本命》
- 七日得。 —— 虞 《易·既济》
- 凡攻木之工七。 —— 《周礼·考工记》
- 有子七人。 —— 《诗·邶风·凯风》
例如 又如:七宝(佛经上指金、银、琉璃、砗磲、玛璃、珍珠、玫瑰);七出(旧指休妻的七种理由:无子,淫泆报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年;七秩(七十大寿);七雄(指战国时秦、韩、魏、楚、燕、齐、赵七国)英文 seven -
七次例如 如:诸葛亮七擒孟获英文 seven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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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名。亦称七体,骚体的一种例如 如:七体(沿袭汉·枚乘《七发》而成的一种文体;汉·傅毅有《七激》,刘广有《七兴》,曹植有《七启》,张协有《七命》)英文 a kind of literary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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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人死后每七天为一祭,直到四十九天为止例如 如:头七,二七,…英文 seven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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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明代有七希贤)
七 國語辭典
1.
介于六与八之间的自然数。大写作「柒」,阿拉伯数字作「7」。
2.
文体名。参见「七体」条。
3.
民俗称丧事每 七 日设奠一次为「作 七 」,由头 七 到尾 七 共需进行 七 次,称为「 七 七 」。
书证
- 《北史·卷八一·儒林传上·孙惠蔚传》:「从绰死后,每至 七 日至百日,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行道。」
- 《喻世明言·卷一○·滕大尹鬼断家私》:「善继只是点名应客,全无哀痛之意, 七 中便择日安葬。」
(「 七 」字通常读为阴平,惟口语中连用在去声字及轻声字之前时读为阳平,如:「七月」、「 七 个」。)
七 康熙字典
【子集上】【一字部】 康熙笔画:2 部外笔画:1
【唐韻】親吉切【集韻】【韻會】【正韻】戚悉切,音桼。少陽數也。【說文】陽之正也,从一,微隂从中衺出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註】七政,日月五星也。【詩·唐風】豈曰無衣七兮。【註】侯伯七命,車服皆以七爲節。
又詞家以七名篇,雖八首,問對凡七。七者,問對之別名,始枚乗七發,後傅毅七激,崔駰七依,曹植七啓,張協七命,繼之凡十餘家。
又三七,藥名。【本草綱目】言葉左三右四,故名。一說本名山桼。
又姓。明七希賢。
又人名。【續仙傳】殷七七,名文祥。【蘇軾詩】安得道人殷七七,不論時節遣花開。 【正字通】或通作㭍桼漆。柒。
七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七
卷十四
陽之正也。从一,微陰从中衺出也。凡七之屬皆从七。親吉切文一
说文解字注
(七)昜之正也。易用九不用七,亦用變不用正也。然則凡筮陽不變者當爲七。但左傳、國語未之見。从一,微侌從中衺出也。謂?。親吉切。十二部。凡七之屬皆从七。
七 音韵方言
音标 & 周边语言
- 国际音标
- tɕʰi˥
- 唐代读音
- *tsit tsit
- 日语读音
- NANATSU NANATABI
- 韩语罗马
- CHIL
- 现代韩语
- 칠
- 越南语
- thất
方言读音 (旧版简文)
- 广东话
- cat1
- 客家话
- [Meixian] cit7 [Siyan] cit7 [MacIver] cit7 [Lau Chunfat] qid5 [Hailu] cit7 [Baoan] cit7 [Sathewkok] cit7 [Lufeng] cit7 [Dongguan] cit7
- 潮州话
- cig4 【揭阳】cêg4 (chhik 旧时:chhit)
音系简文
- 中古音
- 清母 質韻 入聲 七小韻 親吉切 三等 開口;
- 近代音
- 清母 齊微韻 入聲作上聲 七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清母 屑部 ;王力系统:清母 質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