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同「缉」。
康熙字典
【未集中】【糸字部】 康熙筆畫:15 部外筆畫:9
【篇海】同緝。○按隷釋逢盛:學有
熙。與緝同。
↳ 緝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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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緝
卷十三
績也。从糸咠聲。七入切
說文解字注·緝
(緝)績也。自緝篆至絣篆皆說麻事。麻事與蠶事相似,故亦从糸。凡麻枲先分其莖與皮曰木,因而漚之,取所漚之麻而林之,林之爲言微也。微纖爲功,析其皮如絲。而撚之,而
之,而續之,而後爲縷。是曰績,亦曰緝,亦絫言緝績。孟子曰:妻辟纑。趙注曰:緝績其麻曰辟。按辟與擘肌分理之擘同,謂始於析麻皮爲絲也。引申之,用縷以縫衣亦爲緝,如禮經云斬者不緝也
者緝也是也。又引申之爲積厚流光之偁,大雅傳曰緝
光明也是也。从糸咠聲。七入切。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