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同「修」。
康熙字典
【備考】【寅集】【彳字部】 康熙筆畫:11 部外筆畫:8
【川篇】同修。
↳ 修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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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卷九】·【彡部】
飾也。从彡攸聲。息流切
說文解字注·修
(修)飾也。巾部曰:飾者,㕞也。又部曰:㕞者,飾也。二篆爲轉注。飾卽今之拭字,拂拭之則發其光采,故引伸爲文飾。女部曰:妝者,飾也。用飾引伸之義。此云修飾也者,合本義引伸義而兼舉之。不去其塵垢,不可謂之修。不加以縟采,不可謂之修。修之从彡者,洒㕞之也。藻繪之也。修者,治也。引伸爲凡治之偁。匡衡曰:治性之道,必審己之所有餘,而強其所不足。从彡攸聲。息流切,三部。經典多假肉部之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