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 基本解釋
- 捏造事實,說別人壞話。例如~謗。~章。腹~心謗。
诽 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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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聲。從言,非聲。本義:背地議論,指責他人)
- 同本義 [blame]書證
- 誹,謗也。——《說文》。按,放言曰謗,微言曰誹、曰譏。」——《說文》
- 誹,明惡也。——《墨子經上》
- 至於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宋·王安石 《答司馬諫議書》
- 又如;誹怨(責備怨恨);誹議(責難,非議)例如誹怨(責備怨恨);誹議(責難,非議)
- 毀謗 [calumniate;slander]書證
- 經誹譽。——《淮南子·本經》
- 賢者誹。——《呂氏春秋·決勝》
- 而廢格沮誹。——《漢書·食貨志》。注:「謂非上所行。」——《漢書·食貨志》
- 賞者有誹焉,不足以勸。——《韓非子·八經》
- 又如:誹誹(衆說紛紛的樣子);誹章(謗書,謗毀他人的奏章);誹譏(毀謗譏諷);誹譽(毀謗和讚譽);誹詆(誹謗詆譭)例如誹誹(衆說紛紛的樣子);誹章(謗書,謗毀他人的奏章);誹譏(毀謗譏諷);誹譽(毀謗和讚譽);誹詆(誹謗詆譭)
↳ 誹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未收錄「诽」字頭,請參考「誹」字:)
【酉集上】【言字部】 康熙筆畫:15 部外筆畫:8
【唐韻】【正韻】敷尾切【集韻】【韻會】妃尾切,音斐。【說文】謗也。【博雅】䛼也。【史記·高祖紀】誹謗者族。【莊子·刻意篇】高論怨誹。【戰國策】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
又【集韻】或省作非。【前漢·鼂錯傳】非謗不治。【師古註】非讀曰誹。
又【集韻】府尾切,非上聲。義同。
又【集韻】【韻會】匪微切【正韻】芳微切。與非通。【類篇】謗言也。【增韻】非議也。【史記·平準書】張湯奏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前漢·食貨志】作腹非。【註】口不言,心非之也。
又【廣韻】方味切【集韻】【韻會】【正韻】方未切,非去聲。義同。【史記·文帝紀】誹謗之木。【索隱】誹,音非,亦音沸。尸子云:堯立誹謗之木。韋昭云:慮政有缺失,使書于木,後代遂因以爲飾。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