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 基本解釋
- 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 例如 ~事。~案。~詞。
- 爭辨是非。 例如 爭~。聚~紛紜。
- 自責。 例如 自~。
- 同「頌」,頌揚。
讼 詳細解釋
sò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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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聲。從言,公聲。從言的字與講話有關。本義: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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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義 [argue;dispute]書證
- 訟,爭也。…以手曰爭,以言曰訟 —— 《說文》
- 訟不親也 —— 《易·雜卦》
- 飲食必有訟 —— 《易·序卦》
- 會禮之家,名爲聚訟 —— 《後漢書·曹褒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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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聚頌紛紜;訟辯(爭辯);訟鬥(爭鬥);訟怨(爭吵怨恨);訟直(申辯是非曲直);訟爭(爭辯,爭吵);訟罪(爭辯無罪);訟曲(爭論是非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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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 [go to court;bring a case to court]書證
- 訟,《六書故》:爭曲直於官有司也 —— 《正字通》
- 爭罪曰獄,爭財曰訟 —— 《周禮·地官》
- 有獄訟者 —— 《周禮·大司徒》
- 爭寶之訟解 —— 張協 《七命》
- 又某氏以不孝訟其子,左右鄰械繫入老監,號呼達旦 —— 清·方苞 《獄中雜記》
-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 《論語·顏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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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訟牒(訟狀);訟事(訴訟之事);訟理(訟事處理恰當);訟獄(訴訟之事);訟庭(公堂法庭);訟學(專門講究訴訟案件之學堂);訟地(爲爭地而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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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譁 [noise]書證
- 親讒諛而疏賢聖兮,訟謂閭娵爲醜惡 —— 《漢· 東方朔《七諫·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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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 [blame]。如:訟言(責備的話);訟過(自責其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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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人辯冤 [plead;defend]書證
- (莽)在國三歲,吏上書訟冤 莽者以百數 —— 《漢書·王莽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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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訟冤(申辯冤屈);訟屈(申冤,辯冤)
词性变化
◎讼
sò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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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頌」。歌頌 [eulogize;extol]書證
- 一國爲之訟 —— 《韓非子·孤憤》
- 深訟莽功德 —— 《漢書·王莽傳上》
- 家給人足,訟聲並作 —— 《易林·否之大有》
- 政以慈愛爲主,勸兩訟勿爭,詞致殷重 —— 宋·葉適 《故樞密參政汪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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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公」。公開地,明白地 [openly]書證
- 夫有形埒者,天下訟見之;有篇籍者,世人傳學之 —— 《淮南子·兵略》
- 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訟言誅之 —— 《史記·呂太后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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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訟言(公開地說);訟刑(審慎用刑)
↳ 訟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未收錄「讼」字頭,請參考「訟」字:)
【酉集上】【言字部】 康熙筆畫:11 部外筆畫:4
〔古文〕䛦吅㕬【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
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