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 基本解释
- 弦乐器,木制长形。古代十三或十六根弦,现为二十五根弦。
筝 详细解释
zhēng
- (形声。从竹,争声。从竹,与乐器有关。本义:拨弦乐器。形似瑟。筝是拨弦乐器,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故又称“秦筝”) 同本义 [flat stringed instrument with anc. five and later thirteen strings]书证
- 筝,鼓弦竹身乐也——《说文》
- 筝,五弦筑身乐也——御览》引《说文
- 挟人筝而弹纬——《楚辞·愍命》注:“小琴也。”
- 竽瑟空侯琴筑筝——《急就篇》
例如筝人(弹筝的人);筝阮(秦筝与阮咸。古代的两种拨弦乐器);筝妓(弹筝的艺妓);筝柱(筝上的弦柱)
↳ 箏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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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集上】【竹字部】 康熙笔画:14 部外笔画:8
【廣韻】側莖切【集韻】【韻會】甾莖切。【正韻】甾耕切,音爭。【說文】鼓絃竹身樂也。【通典】箏,秦聲也。【急就篇註】箏,瑟類,本十二絃,今則十三。【風俗通】箏,蒙恬所造。【集韻】秦俗薄惡,有父子爭瑟者,各入其半,當時名爲箏。【釋名】箏,施絃高急,箏箏然也。【傅元·箏賦序】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史記·樂書】唐有軋箏。【註】以片竹潤其端,而軋之有聲。
又簷前鐵馬曰風箏。風動成音,自諧宮商。【元稹·連昌宮辭】鳥啄風箏碎珠玉。
又草名。【爾雅·釋草】傅,橫木。【註】一名結縷,俗謂之鼓箏草。
↳ 箏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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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箏
卷五
鼓弦竹身樂也。从竹爭聲。側莖切
说文解字注·箏
(箏)五弦筑身樂也。各本作
弦竹身。不可通。今依太平御覽正。風俗通曰。箏、謹按樂記五弦筑身也。今幷梁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秦蒙恬所造。據此知古箏五弦。恬乃改十二弦。變形如瑟耳。魏晉以後。箏皆如瑟十二弦。唐至今十三弦。筑似箏、細項。古筑與箏相似、不同瑟也。言筑。身者、以見形如瑟者之非古也。言五弦筑身者、以見箏之弦少於筑也。宋書樂志改筑身爲瑟身。誤矣。从竹。筑本竹聲。故从竹。卽从筑省也。筑箏皆木爲之。爭聲。側莖切。十一部。
筝 音韵方言
音标 & 周边语言
- 国际音标
- tʂəŋ˥
- 日语读音
- SOU SHOU(音) KOTO(訓)
方言读音 (旧版简文)
- 广东话
- zaang1 zang1
音系简文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精母 青部 ;王力系统:莊母 耕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