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
拼音jù běn
注音ㄐㄩˋ ㄅㄣˇ
一种文学作品的体裁。是戏剧艺术创作的基础。主要由人物的对白、唱词和舞台指示构成。经过导演处理,用于演出的剧本,称为「脚本」或「演出本」;不适合演出、专供阅读的剧本,称为「案头剧」或「书斋剧」。
剧本是一种文学形式,是戏剧艺术创作的文本基础,编导与演员根据剧本进行演出。与剧本类似的词汇还包括脚本等等。
剧本的写作,最重要的是能够被舞台上搬演,戏剧文本不算是艺术的完成,只能说完成了一半,用于舞台演出才是最终艺术的呈现,称为「脚本」(即「演出文本」或「演出本」)。历代文人中,也有人创作过不适合舞台演出,甚至根本不能演出的剧本,这类的戏剧文本则称为「案头戏」(也叫「书斋剧」)。而好的剧本,能够具备适合阅读,也可能创造杰出舞台表演的双重价值。
一部可以在舞台上搬演的剧本原著,还是需要在每一次不同舞台、不同表演者的需求下,做适度的修改,以符合实际的需要,因此,舞台工作者会修改出一份不同于原著,有著详细注记、标出在剧本中某个段落应该如何演出的工作用的剧本,这样的剧本叫做「提词簿」或「演出本」、「台本」(promptbook)。此外,剧本是完整的演出脚本,有另外一种简单的舞台演出脚本只有简短的剧情大纲,实际的对白与演出,多靠演员在场上临场发挥,而这一种脚本则称为是「幕表」。
戏剧|叙事学|戏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