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事 词语解释
◎ 录事
lù shì
ㄌㄨˋ ㄕ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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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职名,负责文书处理和监察事务。书证
- 崔立为雒县,有豪族陈氏为县录事。 —— 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除蠹》
英文 official -
宴会中负责监督酒令执行的人。书证
- 夫律录事者须有饮材……觥录事宜以刚毅木讷之士为之。 —— 唐·皇甫松《醉乡日月·律录事》
英文 wine supervisor -
民国时期负责抄写文书的低级职员。英文 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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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对妓女的称谓。书证
- 今世一切变古,唐以来旧语尽废,此犹存唐旧为可喜。 ——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
英文 courtesan -
赌局中负责监督并分取利润的人。书证
- 世之纠帅蒲博者,谓之公子家,又谓之囊家,亦谓之录事。 —— 宋·王得臣《麈史·博弈》
英文 gambling supervisor -
唐代进士宴会上推举的督酒人。书证
- 旧例率以状元为录事。 ——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散序》
英文 banquet supervisor
录事 国语辞典
1.
职官名。旧时各官署缮写文件的官员。
2.
唐代科举考试,同年及第者聚会,便请一人为录事,主持宴席间的应酬事务。最初由状元担任,后多改以妓女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