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分田
口分田 词语解释
◎ 口分田
kǒu fēn tián
ㄎㄡˇ ㄈㄣ ㄊㄧㄢ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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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按人口分配的田地制度,每人可分得永业田二十亩,其余为口分田。书证
- 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永业田。自狭乡而徙宽乡者,得并卖口分田。 —— 《新唐书·食货志一》
英文 allotted land -
非法买卖口分田的刑罚规定。书证
- 诸卖口分田者,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 —— 《唐律疏议·户婚·卖口分田》
英文 punishment for illegal sale
口分田 国语辞典
唐代按人口授田,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百亩;老及笃疾、废疾者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当户者增二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余为口分田。见《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