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司
分司 词语解释
◎ 分司
fēn sī
ㄈㄣ ㄙ
-
分别掌管或分管事务。书证
- 然后沿才受职,揆务分司。 —— 南朝齐·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
英文 branch management -
唐宋时期在陪都任职的中央官员。书证
- 达哉达哉白乐天,分司东都十三年。 —— 唐·白居易《达哉乐天行》
英文 secondary capital official -
明清时期盐运司下设的管理盐务的官员。书证
- 凡地碱煎盐,除并州末盐外,长芦分司地土人,亦有刮削煎成者。 —— 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作碱》
英文 salt administration official
分司 国语辞典
1.
职官名。唐时分设在东都洛阳的中央官员。如在东都掌理东都台的御史台侍御史,称为「分司御史」。
2.
分别司理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