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
三權分立 词语解释
◎ 三權分立
sān quán fēn lì
ㄙㄢ ㄑㄩㄢˊ ㄈㄣ ㄌㄧˋ
-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一般由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或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在反封建的斗争中起过进步作用。
三權分立 国语辞典
法国学者孟德斯鸠著《法意》一书,根据英国政治的习惯,发明三权独立的学说,主张将国家的治权,分成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各自独立,互相制衡。
三權分立 翻译
- 英语
- separation of powers
- 德语
- Gewaltenteilung (S, Pol)
- 法语
- séparation des pouvo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