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
三權分立 詞語解釋
三權分立
sān quán fēn lì
ㄙㄢ ㄑㄩㄢˊ ㄈㄣ ㄌㄧ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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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分別由不同的國家機關獨立行使、相互制約的制度。資本主義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一般由議會行使立法權,總統或內閣行使行政權,法院行使司法權。在反封建的鬥爭中起過進步作用。
三權分立 國語辭典
法國學者孟德斯鳩著《法意》一書,根據英國政治的習慣,發明三權獨立的學說,主張將國家的治權,分成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各自獨立,互相制衡。
三權分立 翻譯
- 英語
- separation of powers
- 德語
- Gewaltenteilung (S, Pol)
- 法語
- séparation des pouvo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