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同「籞」。
康熙字典
【申集上】【艸字部】 康熙筆畫:19 部外筆畫:13
【集韻】偶舉切,音語。與籞同,禁苑也。【直音】池中編竹籬,以養魚也。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注
(篽)禁苑也。宣帝紀。詔池籞未御幸者。假與貧民。蘇林曰。折竹以繩綿連禁禦。使人不得往來。律名爲籞。應劭曰。籞者、禁苑也。按蘇、應說與許合。元帝紀。詔罷嚴籞池田。假與貧民。西京賦云。洪池淸籞。淸籞猶漢書云嚴篽也。晉灼釋嚴籞爲射苑。故引許䉷字之解。謂嚴與䉷同。可以訓射。亦迂曲矣。从竹。御聲。魚舉切。五部。春秋傳曰。澤之自篽。自當作舟。昭二十年左傳曰。澤之萑蒲。舟鮫守之。鮫當是
誤。許所據竟作舟篽耳。魯語有舟虞、同也。
(
)篽或作
。从又。从魚。从又者、取扞衞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