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鐘譭棄
黃鐘譭棄 成語
解釋
黃鐘:黃銅鑄的鐘,我國古代音樂有十二律,陰陽各六,黃鐘爲陽六律的第一律;毀:毀壞;棄:拋棄。比喻賢人遭受擯斥。
出處
戰國·楚·屈原《卜居》:“黃鐘譭棄,瓦缶雷鳴;讒人高張,賢士無名。”
示範
噫!鼠輩邸張,其若是哉!~,瓦缶雷鳴,蠢茲幺麼,毒害乃爾。 ◎清·匯陰百一居士《壺天錄》
語法
主謂式;作謂語、定語;含貶義
黃鐘譭棄 國語辭典
可用以校正音律的乐器却遭到毁坏抛弃。语出后比喻贤才不被重用。如:「在位者若是亲小人,远贤才,鼠辈猖狂而黄钟毁弃,怎么能有所作为呢?」也作「黄钟长弃」。
書證
- 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 —— 《楚辞.屈原.卜居》
黃鐘譭棄 近反義詞
近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