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律
拼音máo dùn lǜ
注音ㄇㄠˊ ㄉㄨㄣˋ ㄌㄩˋ
理則學上指既已肯定一事物,不能同時又否定它,若已否定它,也不得同時又肯定,即不能同時肯定又否定一事物。
在古典邏輯中,無矛盾律(英語:Law of noncontradiction,縮寫為LNC),也被稱爲矛盾律(law of contradiction),把斷言命題 Q 和它的否定命題 ¬ Q 二者同時在"同一方面"爲真的任何命題 P 斷定爲假。用亞里士多德的話說,“你不能同時聲稱某事物在同一方面既是又不是”。
更簡單的說,對於任何命題 P,P 和 ¬ P 不能同時為真。在符號上,這可表達爲:爲真。
二值和有關規律檢視了無矛盾律和類似定律的關係,比如二值原理,不應與之混淆。
思維規律|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