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 詞語解釋
明火执仗míng huǒ zhí zhàngㄇㄧㄥˊ ㄏㄨㄛˇ ㄓˊ ㄓㄤˋ
- 點燃火把、手持武器,公開行事。多指搶劫或公然作惡。書證
- 何曾明火執仗,無非赤手求財。——元·無名氏《盆兒鬼》
英文open robbery
明火执仗 成語
解釋明:點明;執:拿着;仗:兵器。點着火把,拿着武器。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幹壞事。
出處 元·無名氏《盆兒鬼》第二折:“我在這瓦窯居住,做些本份生涯,何曾明火執仗 ,無非赤手求財。”
示範 有一夜,無端被強盜~的搶了進來。 ◎清·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29回
語法聯合式;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貶義
明火执仗 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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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执仗 近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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