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
拼音tǔ gǎi
注音ㄊㄨˇ ㄍㄞˇ
土地改革的縮稱。參見「土地改革」條。
土地改革運動是195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由中國共產黨主導,在中國大陸進行的土地改革。這次土地改革是中國共產黨在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對老解放區土地改革的繼續,基本完成了全國範圍內的土改,至1953年,除新疆、西藏、青海、川邊等少數民族地區,中國大陸大部分地區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無償分得約7億畝土地及生產資料,並每年免除地租3000萬噸糧食。土地改革運動將地主的土地沒收,從政治和經濟上徹底打倒了中國農村精英階層,從而達到控制農村政權的目的[1] .但是從1953年開始,中共開始實行土地集體所有制,強制實施農產品統購統銷政策和農業合作化運動,再次剝奪了農民的土地。土地改革徹底消滅了中國自秦漢以來作為地方政治精英的鄉紳階層,改變了兩千多年來“皇權不下縣”的局面,國家政權的動員力從此深入村鎮基層。學者估計土地改革造成超過百萬人死亡,導致農村精英階層的消亡。受害者中很多是掌握知識和瞭解經濟規律,但不事生產,以地租爲生的地主。
歷史學家黃仁宇認為:“透過土地改革,毛澤東和共產黨賦予中國一個全新的下層結構。從此稅可以徵收,國家資源比較容易管理,國家行政的中間階層比較容易和被管理者溝通,不像以前從滿清宮廷派來的大官。在這方面,革命讓中國產生某種新力量和新個性,這是蔣介石政府無法做到的。下層結構還在原型階段,顯然未來需要修正。在此同時,這個驚天動地事件所激起的狂熱——人類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財產重分配和集體化——似乎一直持續,直到文化大革命為止。”
1950年代中國政治|1950年代中國經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運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史|中華人民共和國屠殺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