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為因素,致破壞生存環境,損害國民健康或有危害之虞者。
公害,是指在追求自身而不顧他人和公共環境的情況下,對社會和個人所造成的破壞或破壞源。公害成立有三個要件:一、妨害人民者,如公務人員可能對人民的危害。二、可經由匿名檢舉而不致使檢舉人身分曝光者。三、不指定受害人者。
社會問題|環境保護|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