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官
拼音jīng guān
注音ㄐㄧㄥ ㄍㄨㄢ
在京師任職的官員。
職官名。宋代不能參預朝謁的京師官員。
京官指於京師任官的官員,一般是朝廷中央政府的官員。與任職於首都之外地方的外官相對。現代中國亦以北京為首都及政治中心,所以稱中央官員為京官。
在唐朝,官員分爲京官和外官兩個系統;京官的薪水由太府寺(後改由度支)。外官的俸祿則就地徵集。唐初的時候,外官的待遇比京官要低。但是在節度使權重時,則比京官要高。在宋朝,京官爲選人之上,朝官之下的一個文官等級。
清朝的京官聚宴習以爲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於人數”。由於京官日常開支大,俸祿極微薄,“不取之百姓,勢必飢寒”,因此常需要地方官的冰敬與炭敬。又如李慈銘於光緒十年接受李鴻章的邀請,主持北學海堂山長,每年的束脩是1200兩銀子,李慈銘的日記也記載接受禮品,總類相當豐富,有茶葉、菸草、火腿、魚翅、筍乾、糕點、水果以及毛筆、書籍等。冰敬與炭敬之外,還有別敬,“光(緒)、宣(統)之際,公行賄賂,專重權貴,末秩閒曹愈難沾丐矣”。。即使廉潔如曾國藩也無法完全拒絕額外的收入。
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