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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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肉製成的醬。後作「菹」。《説文•血部》:「
,醢也。」
康熙字典
【申集下】【血字部】 康熙筆畫:18 部外筆畫:12
【玉篇】俎於切,音菹。【說文】醢也。【篇海】《周禮·醢人》掌供葅。
,酢漬菜。◎按《玉篇》《類篇》
字艸部皿部
見,《說文》从血,然考之字義,不應从血,《正字通》云:宜歸皿部。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𧗎
卷五
醢也。从血菹聲。,
或从缶。側余切
說文解字注
(菹)酢菜也。酢,今之醋字。菹須醯成味。周禮七菹:韭菁
葵芹䈚筍也。鄭曰:凡醯酱所和,細切爲韲,全物若䐑爲菹。少儀麋鹿爲菹,則菹之稱菜肉通。玉裁謂:韲菹皆本菜稱,用爲肉稱也。从艸沮聲。側魚切。五部。
(
)或从血。
(
)或从缶。案二篆今本從皿,李燾本注或從血,五篇血部有
二字,玉篇血部
字下引周禮醯人七
。菹或從血者,鄭君菜肉通稱之說是也。從缶者,謂鬱諸器中乃成也。菹醢通稱,故血部云
,醢也。此艸部
二字葢後人增之。
(
)醢也。从血菹聲。醢人注曰:凡醯醬所和,細切爲韲,全物若䐑爲菹。少儀曰:麋鹿爲菹,野豕爲軒,皆䐑而不切。麇爲辟雞,兔爲宛脾,皆䐑而切之。切葱若薤,實之醯以柔之。由此言之,則韲菹之稱菜肉通。按菹亦爲肉稱,故其字又作
。从血菹會意也。从血猶从肉也。側余切。五部。
(
)
或从缶。从缶者,菹醢必
諸器中而成也。
二篆又見艸部,後人增之耳。玉篇艸部無之,當刪彼存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