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裁判权 詞語解釋
领事裁判权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ㄌㄧㄥˇ ㄕˋ ㄘㄞˊ ㄆㄢˋ ㄑㄨㄢˊ
- 帝國主義國家通過不平等條約,在殖民地或附屬國取得的一種司法特權,使其僑民在當地的民事和刑事訴訟不受當地法院管轄,而由本國領事依據本國法律進行審判。英文consular jurisdiction
领事裁判权 國語辭典
列強諸國僑民犯罪時,不受居僑國法律的管轄,而由本國領事依本國法律審判。為帝國主義國家對半殖民地國家所訂立的不平等條約。
列強諸國僑民犯罪時,不受居僑國法律的管轄,而由本國領事依本國法律審判。為帝國主義國家對半殖民地國家所訂立的不平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