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某事件斷定為合法、不合法,或正當、不正當的決定。
裁判係指裁定和判決二者,為法院對外所為之意思表達(並非意思表示,蓋意思表示之用語,指發生私法上效力之意思表達,裁判並非如此)。其中裁定是對訴訟程序問題和某些實體問題所作的一種處理決定,判決是對審理結束的案件作出的裁決。
程序法學|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