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的所在地。
處理公務。
省會,或稱省治、制所、省匯,清朝稱為省城、會城、省垣,越南沿用古稱,稱爲省蒞,爲省的行政中心即政府駐地。中國的省會爲國家一級行政區——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自治區的行政駐地通常稱首府,有時也被稱爲省會;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不稱省會,直接稱爲政府所在地或治所。
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