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訊、音響等的監控測聽。
通訊監察(俗稱監聽),指國家基於犯罪偵查或國家安全所需要,依法對公民私密性的通訊予以攔截、開拆、讀取的刑偵手段。監聽與竊聽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監聽必須依法進行,且通常需要獲得許可,而且被監聽者不知情。
沒有許可,或對沒有確定犯罪嫌疑的物件進行監聽是非法行為,即為侵犯他人隱私的竊聽,違法監聽,違法監視。
刑事訴訟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