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
拼音fā piào
注音ㄈㄚ ㄆㄧㄠˋ
商店於人購物時,將物名及物價開單,隨貨交與買者,政府亦憑此課稅,稱為「發票」。參見「統一發票」條。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字,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品質、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發票也通常稱為付款單。
在中國大陸,付款單、收款收據在民間有時也被統稱為發票。當局的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徵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徵款專案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
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複或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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