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
留守 詞語解釋
◎ 留守
liú shǒu
ㄌㄧㄨˊ ㄕㄡˇ
-
部隊、機關等離開時,部分人員在原駐地擔任守衛、聯繫等工作英文 stay behind for garrison or liaison duty
留守 國語辭典
1.
古時帝王離開京城,命太子或重臣代為守國,稱為「留守」。
書證
- 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吳國精兵從王,惟獨老弱與太子留守。 —— 《史記.卷四一.越王句踐世家》
- 十五年,南巡祠園廟,禹以太尉兼衛尉留守。 —— 《後漢書.卷四四.張禹傳》
2.
職官名。唐太宗時初置京城留守之職,五代時洛陽或開封亦置之。宋代沿之,西北南三京皆置此官,專掌宮鑰及京城修葺等事。歷代沿用,至清代時廢置。
3.
留下來駐守。
例如
如:「除一人留守外,其餘的人都開會去了。」
留守 翻譯
- 英語
- to stay behind to take care of things
- 法語
- rester en garnison lorsque le gros de l'armée est parti pour le comb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