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shēn wén zhōu nà
注音 ㄕㄣ ㄨㄣˊ ㄓㄡ ㄣㄚˋ
【解釋】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條文,陷人以罪。
【出處】清·錢謙益《兵部尚書李公神道碑》:“小大之獄,必以情本倫常依法比,不爲深文周內。”
【示例】滿洲太祖以七恨誓師,未必無~之言,然明之無端起釁,亦不得謂無咎。 ◎蔡東藩《清史演義》第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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