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秦二世二年七月,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誣陷,論腰斬鹹陽市。臨刑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事見《史記•李斯列傳》。後以“東門黃犬”作為官遭禍,抽身悔遲之典。 亦作:東門逐兔 東門黃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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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秦朝的宰相李斯,因趙高誣以謀反罪名,臨刑腰斬時懊悔的告訴他的兒子說:「我想與你牽著黃犬到東門外逐兔,哪裡有可能啊!」典出《史記.卷八七.李斯傳》。後用以比喻做官遭禍,抽身悔遲。南朝陳.徐陵〈梁貞陽侯重與王太尉書〉:「東門黃犬,固以長悲;南陽白衣,何可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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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門黃犬 成語解釋
【解釋】用以作爲爲官遭禍,抽身悔遲之典。
【出處】《史記·李斯列傳》載:秦二世二年七月,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誣陷,論腰斬咸陽市。臨刑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示例】~,固以長悲;南陽白衣,何可復得! ◎南朝·陳·徐陵《樑貞陽侯重與王太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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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門黃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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