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戰國策•秦策二》:“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後以“曾參殺人”比喻流言可畏或誣枉之禍。 曾參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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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曾參在費地時,有一個與他姓名相同的人殺了人,誤傳為曾參殺人,曾母起先不信,但經人再三的傳告,便信以為真,丟下手中正在織布的杼,嚇得逃跑了。典出《戰國策.秦策二》。後比喻流言可畏或誣枉的災禍。唐.韓愈〈釋言〉:「市有虎,而曾參殺人,讒者之效也。」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一二齣》:「這冤怎伸,硬疊成曾參殺人!」也作「曾母投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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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殺人 成語解釋
【解釋】比喻流言可畏。
【出處】《戰國策·秦策二》:“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其母懼,投杼逾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
【示例】這冤怎申,硬疊成~。 ◎清·孔尚任《桃花扇·辭院》
【近義詞】流言可畏
【語法】主謂式;作賓語;含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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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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