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指在省、自治區內,根據實際需要而設立的行政區域,可包含數個縣市。
專區,在中國大陸,指省(第一級行政區)和縣(第二級行政區)之間的一種準區劃形式,中文字面原意即行政督察區,源自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指導工作的區域,並以“專區”作為固定的區劃術語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直至1970年改稱地區為止。中文對南亞地區的印度介於邦與縣或巴基斯坦介於省與縣之間一種行政區劃形式亦譯作“專區”。
專區|地級行政區單位|印度各邦專區|南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