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倅
守倅 詞語解釋
◎ 守倅
shǒu cuì
ㄕㄡˇ ㄘㄨㄟ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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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守及其副職。書證
- 今監司、守倅並許借服而不許佩魚,是有服而無章,殆與吏無別。 —— 宋·周煇《清波別志》
英文 prefect and vice-prefect -
擔任州郡官職。書證
- 予前後守倅餘杭凡五年。 —— 宋·蘇軾《憶中和堂詩序》
英文 serve as prefect -
泛指州郡的長官。書證
- 玉為人容貌清秀,舉措閑雅,不事口吻以相嘲謔,有良人風度,前後守倅皆眷之。 —— 宋·王明清《春娘傳》
英文 local offici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