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司
分司 詞語解釋
◎ 分司
fēn sī
ㄈㄣ ㄙ
-
分別掌管或分管事務。書證
- 然後沿才受職,揆務分司。 —— 南朝齊·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
英文 branch management -
唐宋時期在陪都任職的中央官員。書證
- 達哉達哉白樂天,分司東都十三年。 —— 唐·白居易《達哉樂天行》
英文 secondary capital official -
明清時期鹽運司下設的管理鹽務的官員。書證
- 凡地鹼煎鹽,除并州末鹽外,長蘆分司地土人,亦有刮削煎成者。 —— 明·宋應星《天工開物·作鹼》
英文 salt administration official
分司 國語辭典
1.
職官名。唐時分設在東都洛陽的中央官員。如在東都掌理東都臺的御史臺侍御史,稱為「分司御史」。
2.
分別司理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