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贅
拼音rù zhuì
注音ㄖㄨˋ ㄓㄨㄟˋ
男子結婚後,住進女家,成為女家的成員,子女亦從母姓。也作「入舍」。
入贅又稱為招贅、入贅婚,為婚姻模式一種。簡單來說,男子如同古代女子出嫁般,成為女方家庭成員,視岳父母為父母。入贅的男子稱贅夫、贅婿,俗稱為姑爺。
在中國,入贅俗稱「倒插門」、「上門女婿」,入贅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風俗,通常子女必須全部隨母姓,或者僅留下一個子女從父姓;有些地區較寬鬆,是第一個兒子從母姓,其他隨父姓(閩南語俗稱抽豬母稅),部分門閥的入贅婚,甚至會有男子必須冠姓(冠上妻家姓氏),不許納妾及祭拜原族祖先,僅有每年的正月初二才能回家探望親生父母,由於傳統父系社會中,一般是男方經濟能力較差,女方富裕且沒有兄弟(或兄弟已歿、出家、殘疾致不能繼後)才會發生入贅的情形,故社會上時常輕視贅婿,認為是無力謀生的男子。
另外,白族、彝族、瑤族、大和族、琉球族還有種以養子名義入贅的約定習俗,稱婿養子。這種婚俗中的男子婚後改用妻姓,依照妻子家中排行,妻子的兄弟姊妹亦視之為兄弟而非「姊夫」或「妹夫」,並可繼承妻家的家業。
也有一些介乎兩者之間,如傣族的女婿要在外家生活一段子,才可視情況決定可否自立門戶。
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