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忘錄
拼音bèi wàng lù
注音ㄅㄟˋ ㄨㄤˋ ㄌㄨˋ
記載各種事項,來幫助記憶的本子,稱為「備忘錄」。
一種國際外交的非正式文件。主要在提醒對方,不要忘了某事件的各要點,及幫助己方在作口頭說明時勿有遺漏。提出備忘錄,係由代表親自面交對方,在文件上簽下時間、地點即可。其性質較照會簡單。
備忘錄(英語:memorandum,簡寫為 memo),意指任何一種能夠幫助記憶,簡單說明主題與相關事件的書面資料。它源自於拉丁語:memorandum est,由動詞 memoro (原義是「提及、回憶、相關的」),所形成的動名詞,意為:「這是應該被記住的」。
在商業辦公、法律檔案或外交談判中,一些非正式或半正式的檔案通常都會被稱為備忘錄,可以是簡單的字條、檔案,或是通訊記錄。備忘錄可以有各種形式,也不一定有固定格式,各個機構內部可以自行決定它的格式。在中國大陸政府及國有企業內部的會議中,備忘錄被稱為會議紀要,有時可以發揮行政上的契約和指令作用。
作為法律文書,備忘錄記錄了某些交易或是契約,但是缺乏完整的法律強制性,其中包括了政治備忘錄、諒解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協議備忘錄(Memorandum of agreement)、聯合備忘錄(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等。迪安·艾奇遜曾說過:「備忘錄寫作的目的,不在於提醒閱讀者,而是在保護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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