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典 | 古籍 | 詩詞 | 書法 | 通識
漢字拆分查詢 漢字部件檢索 字典部首索引 繁体部首索引 字典拼音索引 字典注音索引 康熙部首索引 说文部首索引
| 简体
导航
  • 漢典
  • 古籍
  • 詩詞
  • 書法
  • 通識
查詢索引
  • 漢字拆分查詢
  • 漢字部件檢索
  • 字典部首索引
  • 繁体部首索引
  • 字典拼音索引
  • 字典注音索引
  • 康熙部首索引
  • 说文部首索引
简体版
二十一条 (二十一條)
拼音 èr shí yī tiáo
注音 ㄦˋ ㄕˊ ㄧ ㄊㄧㄠˊ
  • 詞語解釋
  • 國語辭典

二十一条 詞語解釋

◎ 二十一条 èr shí yī tiáo ㄦˋ ㄕˊ ㄧ ㄊㄧㄠˊ
  1. 日本帝國主義妄圖獨佔中國的祕密條款。1915年1月由日本駐華公使向袁世凱提出。主要內容爲: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利,並加以擴大;延長旅順、大連兩港和南滿、安奉兩鐵路的租借期限爲九十九年,並承認日本在東三省南部和內蒙古東部的特權;中國警政和兵工廠由中日合辦等。袁世凱爲了做皇帝,幾乎全部接受了日本的要求。由於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日本的侵略要求未能實現。
反饋

二十一条 國語辭典

二十一条 èr shí yī tiáo ㄦˋ ㄕˊ ㄧ ㄊㄧㄠˊ

民國四年,日本利用歐戰機會,對德宣戰,企圖接手德國在我國的利益,強迫當時總統袁世凱簽訂的條款。共分五號二十一條,首四號包括德國在山東權利的移讓,南滿州及東部內蒙居住、營業及路礦的獨占權,漢冶萍公司之改為合辦,沿岸港灣、島嶼概不租讓與第三國等,其第五號則欲攫取贛鄂、贛浙、贛湘的鐵路權、全國警察權、軍事權等。袁氏竟於五月九日答復承諾,惟第五號保留。後我國要求廢止,華盛頓會議中,各國一致承認中國保留他日解決權。

反饋

同音词

加载中…

同音词

熱搜

一 爱 福 龙 和 德 静 安

常被查询的字

  • 关于
  • 条款
  • 反馈
© 2004-2026 汉典 ZDIC.NET

糾錯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