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 同“韶”。
↳ 韶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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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集中】【音字部】 康熙笔画:14 部外笔画:5
〔古文〕【唐韻】市招切【集韻】【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
音軺。【說文】虞舜樂也。【玉篇】繼也,紹也。【書·益稷】簫韶九成。【禮·樂記】韶,繼也。【註】韶之言紹也。言舜能繼紹堯之德。
又【左傳·襄二十九年】見舞韶濩者。【註】殷湯樂。【疏】言其能紹繼大禹也。
又【集韻】一曰美也。【韻會】凡言韶華,韶光,取此。
又【韻會】州名。古百越地,漢曲江縣,隋置韶州。有兩石相對如雙闕。或曰舜作樂於此,故名韶石。
又姓。【正字通】晉中牟令韶石。 【廣韻】同㲈。【集韻】亦作招。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韶)虞舜樂也。樂記曰。韶、繼也。公羊疏引宋鈞注樂說云。簫之言肅。舜時民樂其肅敬而紹堯道。故謂之簫韶。按韶字葢舜時始製。書曰。書上當有虞字。誤衍於上句。簫韶九成。鳳皇來儀。咎繇謨文。从音。召聲。市招切。二部。或作招。周禮作㲈。皆假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