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殺弗論
格殺弗論 词语解释
◎ 格殺弗論
gé shā fú lùn
ㄍㄜˊ ㄕㄚ ㄈㄨˊ ㄌㄨㄣˋ
-
见“[[格杀勿论]]”。英文 kill with lawful authority
格殺弗論 成语
解释
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同“格杀勿论”。
出处
清·夏燮《中西纪事·粤民义师》:“洋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