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養
拼音bào yǎng
注音ㄅㄠˋ ㄧㄤˇ
收养别人家的孩子,当做自己亲生的小孩般抚养。
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即异姓养子,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牠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小说《封神演义》中的雷震子是一个弃婴,被周文王收为螟蛉子,列为文王的百子之末。
法律上,收养是透过法定方式,赋予收养者与被收养者,发生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权利义务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亲子血缘联络之人间,以法律规范而拟制双方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法律文字称呼收养者为养父母,被收养者则为养子女。
收养之类型,依收养人与被收养者约可分为三种:
但都可因为有效的收养行为,而成立法律上之亲子关系。至于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将子女被他人收养之情况称为「出养」子女。一旦子女出养后,与其本生父母之亲属关系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互不负义务,也无法律上之权利,故也互无继承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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