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 基本解释
卞 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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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法度 [law]书证
- 卞,法也 —— 《玉篇》
- 率循大卞 —— 《书·顾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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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地名 [Bian town]。春秋时鲁邑,汉置卞县,后魏废。故址在今山东泗水县东
词性变化
◎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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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卞 國語辭典
1.
地名。春秋时鲁邑,故址在今大陆地区山东省泗水县东五十里。
书证
- 《春秋·僖公十七年》:「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 卞 。」
2.
姓。如春秋时楚国有卞和,明代有 卞 玉京。
性情急躁。
例如
如:「卞急」。
书证
- 《新唐书·卷一六一·张荐传》:「性躁 卞 ,傥荡无检。」
卞 康熙字典
【子集下】【卜字部】 康熙笔画:4 部外笔画:2
【唐韻】【集韻】【韻會】皮變切【正韻】毗面切,音弁。【廣韻】縣名。【括地志】兗州泗水縣,本漢卞縣地。
又【集韻】躁疾也。【左傳·定三年】邾莊公卞急而好潔。
又【玉篇】法也。【書·顧命】臨君周邦,率循大卞。【註】大法也。
又姓。【廣韻】出濟隂。本周曹叔振鐸之支子,封于卞,遂以建族。
又【集韻】蒲官切,音槃。同般。【爾雅·釋詁】樂也。或作弁。
↳ 鞭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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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鞭
卷三
驅也。从革聲。
,古文
。卑連切
说文解字注·鞭
(鞭)毆也。毆,各本作驅,淺人改也,今正。毆上仍當有所以二字。尚書:鞭作官㓝。周禮條狼氏:掌執鞭而趨辟。凡誓,執鞭以趨於前,且命之。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左傳: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又公怒,鞭師曹三百。皆謂鞭所以毆人之物。以之毆人亦曰鞭。經典之鞭皆施於人,不謂施於馬。曲禮:乗路馬,載鞭策。左傳:左執鞭弭。馬不出者,助之鞭之。皆是假借施人之用爲施馬之偁,非若今人竟謂以杖馬之物杖人也。葢馬
曰策,所以擊馬曰
,以
擊馬曰敇,本皆有正名,不曰鞭也。擊馬之
用竹,毆人之鞭用革,故其字亦從竹、從革不同。自唐以下毆變爲
,與驅同音。謂鞭爲捶馬之物,因改此毆爲驅,不知絕非字義。毆,捶擊物也。驅,馬馳也。从革
聲。卑連切。十四部。
(
)古文鞭。從亼攴。